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点击:382 发布日期:2023-02-08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深教规〔2022〕8号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深圳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工作,深化教育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9日
深圳市深化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和测评改革,加快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粤教装备〔2020〕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此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和先行示范为动力,深入推进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积极构建与国家新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与测评体系,加快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更好地培养适应学生终身发展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系统解决原则。按照系统化、整体性的工作思路,通过技术手段和科学管理一揽子解决初中理科实验的课程开设、教学监管、实验操作、考务管理、考试过程、阅卷评分、争议解决等环节的难点问题,把教与学、学与练、考与评有机统一起来。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发挥信息技术优势,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利用可视化、可监控的技术,促进实验教学与训练更规范、更持久,实现实验考试评价客观、公正。
3.坚持安全可靠原则。初中理科实验的教与学、测试训练、考前抽签、考试、监考、数据存储与传输、阅卷、质量分析、争议解决等在信息技术支撑之下完成。相关环节通过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进行调控和监管,确保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工作科学有效实施。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健全和完善我市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体系、测评标准、运行机制,在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三个学科形成实验教学标准、实验测评标准、实验装备标准,为我国初中阶段开展理科实验教学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样本。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实验教学与测评标准体系
1.建立实验教学标准。根据教育部制订的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和操作指南,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将实验教学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强化实验教学要求。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紧扣《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厘清义务教育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教学涵盖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建立人教版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课本中的理科实验课时教学标准。制定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相关标准,统一全市初中理科实验的教学要求。
2.建立实验测评标准。统一全市初中理科实验的测评要求,兼顾过程性测评和终结性考试的实际需求。提高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的命题质量,加快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的题库建设,实现实验教学测评和考试评价的标准化、智能化。依托市、区、校三级联动建立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考务管理平台和实验评卷平台,强化实验教学和测评考试管理。
3.建立实验装备标准。根据教育部《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初中化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初中生物学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加强对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装备管理。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初中理科实验教学和测评的器材、设备、试剂和相关的大数据管理平台,确保实验教学和测评的科学性、创新性、安全性和实用性。
(二)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4.建设实验教学平台。依托深圳教育云,建设具备实验教学、考务管理、测验评卷、数据监管实施等功能的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全程监测全市各校的实验教学过程,作为评估学校常规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的依据。2024年6月前,市、区两级教育信息中心分别完成市、区两级相关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相关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导;各区教研部门负责区级监管平台的学校日常实验教学的监督和管理;市教科院负责市级平台的使用和管理。通过市、区、校三级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管理端,观测和指导各学校理科实验教学的开课情况、教学过程和学习实况等环节,提高学校理科实验教学工作的执行力,推动实验教学和考试评价良性互促。
5.规范实验教学实施。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分年级、分学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杜绝实验室被挤占、实验课不开或开课不足、实验课变成讲授课、教师不愿做或不会做实验、学生不会做实验、考前突击做实验等不良情况。教师要按照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相关要求,开展备课、上课和评价工作,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学校要充分利用平台,开展实验教学管理。学校要保障基础性实验开足开齐,确保实验开出率100%,增加拓展性实验,其比例不少于50%。
6.创新实验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观察、观测、模拟、体验、设计、编程、制作、加工、饲养、种植、参观、调查等多种方式,促进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实验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对于因受时空限制而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观察和控制的事物和现象、变化太快或太慢的过程,以及有危险性、破坏性和对环境有危害的实验,可用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呈现。遵循学科特点,积极推动学生开展研究型、任务型、项目化、问题式、合作式学习。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方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以独立或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实验探究。广泛利用校外资源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活动,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特色实验教学或实践活动。配合全国中小学实验精品课的遴选,组织我市初中理科实验精品课竞赛。
(三)强化实验教学测评管理
7.建立实验评价机制。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文件精神,本着“学完就考”的原则,结合深圳信息化实验测评模式推进时间安排,2024年将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科目分值的10%计入科目成绩,2025届毕业生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相应科目分值的10%计入科目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把实验教学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强化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
8.推进信息化实验测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信息化实验教学与测评监管平台建设,于2023年在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方面实现信息化赋能,推动测评形式逐渐由现考现评转为现考后评,逐步实现技术赋能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数字化。
9.抓好实验测评组织管理。市教科院、招考办、教育信息中心等部门加强对初中理科实验测评的组织管理,市、区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实验装备标准的制定、相关平台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教科院负责信息化实验测评的命题和评卷工作;招考办负责信息化实验测评的考务组织工作;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各初中学校要制定信息化实验测评工作的具体计划,确保全市标准化实验测评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四)加强实验教学装备建设
10.构建现代化实验室装备体系。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建设实验教学场所,注重加强实验教学与多学科融合教育、编程教育、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将实验教学从传统的实验室扩展到特色实验教学空间。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创客教育空间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创建“教学评”一体化理科实验室,把学校服务器、教师用机、学生终端、网络环境、教学软件、测评软件、巡考摄像头等植入物理、化学
和生物学实验室。
11.落实实验教学装备配置标准。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与供给,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各区各校要依据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装备相关标准,在2022年做好购置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装备的预算,每所初中学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学最少各一套的标准装备。到2023年底全市公办民办初中学校要完成理科实验相关设备及平台的建设和调试工作。
12.加强理科实验室的维护和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教学用试剂(药品)中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回收的管理,保障实验教学使用安全并达到环保要求。各校要切实增强实验教学安全意识,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强化实验教学安全管理,制定实验教学安全预案,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实验场所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防盗、防火、防爆、防潮、防霉等条件;要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强化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学任课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能力。
(五)提高实验教学师资水平
13.加大实验教学师资培训指导。市、区、校相关部门应对全市初中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信息技术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等进行系统的全员轮训,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教学研究部门要加大对初中阶段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实施指导的力度,集思广益,做好教学标准的修订和研究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和测评改革工作持续进行。
14.提高理科教师的科学素养。理科教师要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变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把教学重心从注重应试能力转移到注重创新思维、分析能力、质疑精神、实验操作等综合实践能力上来。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新技能,深入领会和掌握实验教学与测评的标准和标准化管理技术,提高自身实验教学和操作指导的胜任力。
三、条件保障
15.加强实验教学与测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我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市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工作,督促各区根据实际制定本区初中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改革的实施方案,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业培训、教学监测、考试组织、技术保障等工作,指导各初中学校落实理科实验教学与测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16.强化实验教学与测评督导评估。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督导评估和检查结果运用,对存在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足开齐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实施教育督导,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四、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转自:http://szeb.sz.gov.cn/home/xxgk/flzy/zcfgjjd/zcfg/content/post_10368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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