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襄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点击:928 发布日期:2023-02-08
关于印发《襄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2522
|
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31
|
标题:
|
关于印发《襄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襄教发〔2023〕1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
终止时间:
|
|
来源:
|
|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初中学校:
现将《襄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阳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8日
襄阳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等精神,按照《襄阳市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襄教发〔2019〕59号)要求,统筹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努力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切实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教学,夯实基础,拓展创新,强化学生实践操作、情境体验、探索求知、亲身感悟和创新创造,着力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着力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
二、基本原则
(一)依标定考。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试题考点源于现行教材,突出教材中的基本实验操作,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稳妥推进。考试内容、考试题型相对稳定,实验难度、评分标准与往年大致相当,体现实验教学的导向性要求,逐步提升学生的科学素养和实验操作能力。
(三)兼顾城乡。实验操作考试考虑实验教学实际,兼顾城乡差异,力求考试公平公正。
三、考试对象及时间
(一)考试对象。参加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八年级全部考生和从外市外省转入襄阳就读、未能参加襄阳市八年级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均需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2023年九年级毕业生需要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时间。2023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装备中心会同市教育考试院统筹确定。
四、考试内容及组考方式
(一)考试内容。从现行教材必做实验中选取7个物理实验、7个化学实验、5个生物实验,组成实验操作考试样题,按学科各随机抽取1个实验作为考试题目。
(二)组考方式。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合并组织,考试时间20分钟,其中实验准备时间2分钟、每个实验操作时间8分钟、考生互换实验操作台位置时间2分钟;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单科单卷,考试时间10分钟,其中实验准备时间2分钟、实验操作时间8分钟。实验操作考试每半天使用一套试卷。
五、评分办法及结果运用
(一)评分办法。每个学科各派2名监考教师,对应负责本学科实验操作监考和现场评分工作。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取同学科2名监考教师评分的平均值,监考教师根据学生现场实验操作流程和步骤评定记分,并签名确认。
(二)结果运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计入中考总分时按一定规则转换赋分计入。其中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按10分计入中考总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按5分计入中考总分;缺考或未动手操作的,按0分计入中考总分。
六、考试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科院负责确定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实验样题,做好实验教学指导和备考指导;市教育装备中心负责指导做好实验操作考点设置、考点建设和设备配备等工作,下发实验操作需用的药品仪器清单,负责做好考试培训、考务管理和技术支持等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做好考务指导和成绩管理工作。
(二)优化考试流程。市教育装备中心指导各地认真落实考区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实验操作考试管理流程,细化本地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做好“送考到校”工作。统筹遴选监考评卷人员,抓好监考、评卷业务培训,对考风考纪提出工作要求。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完善器材、试剂等安全管理制度,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考点负责人对考点实验操作考试安全负总责,做好配电、供水、实验器材安全管理,监考老师具体负责各考室实验操作过程安全。各地要统筹做好监考教师交通、餐饮、住宿等安全保障工作。
转自:http://jyj.xiangyang.gov.cn/zwgk/zc/tzgg/sjyjwj/202301/t20230131_3128611.shtml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