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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

点击:292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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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梅河口市教育局(教育科技局),各高等师范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教基〔2019〕16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努力构建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相适应、与课程标准要求相统一的实验教学体系。重视实验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实验。将科技前沿知识和新技术成果融入学科教学的拓展实验,强化学生探索求知、动手实践的实验教学过程体验,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和意志品质。对标“新课标”要求,聚焦实践能力,落实学科核心素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二、主要措施


  1.落实课标要求,完善实验教学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将实验教学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科教学基本规范,强化实验教学要求。中小学校要激发学生的科技创新潜力,形成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习惯,切实扭转忽视实验教学的倾向,杜绝只在“黑板上、纸面上做实验”的现象。要针对不同学段教学要求精心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好基础性实验和拓展性实验(含探究性实验、创新性实验、综合性实验等)。注重新技术应用,加强实验教学与多学科融合教育、编程教育、创客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2.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师生实验能力。各地各校要丰富实验教学实施形式,综合运用观察、模拟、设计、编程、养殖等多种方式,促进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有机融合,切实增强实验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实验教学实效。对于因受时空限制而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观察和控制的事物和现象,变化太快和太慢的过程,以及有危险性、破坏性和对环境有危害的实验,可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手段呈现。在实验教学中要遵循学科特点,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学生开展研究型、任务型、项目化、问题式、合作式学习。有条件的学校应定期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方便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实验探究。鼓励学生参与设计实验方案、动手实验操作、分析得出结论、撰写实验报告的全过程。学校要鼓励学生广泛利用校外资源开展科学实验活动。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选拔优秀师生参加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技能竞赛。


  3.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实验教学实施。学校要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实验教学目录和操作指南,将实验教学纳入教学管理规程,分年级、分学科制订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计划。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内容和课时,严格实验教学程序和规范。切实研究和推动农村学校落实实验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实验教学管理,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特色实验教学或实践活动。


  4.强化师资建设,提高实验教学能力。各地要对现有相关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方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列入教师培训计划。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培训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实验教学骨干、实验教学名师工作室等辐射作用,系统开发实验教学培训资源,统筹协调线下培训和网络(或线上)培训等方式,在2022年前完成教师实验教学能力的全员轮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实验教学骨干的培训。各地各校要落实实验室管理规程,合理配置实验室管理员,确保实验室规范有效管理。将实验室管理员一并纳入教师培训体系中,强化岗前培训,提升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准备、实验操作指导和实验室管理等相应专业技能。各地各校要合理核定教师实验教学工作量,把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实绩作为相关学科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加快畅通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职称评聘通道,提高其高级职称的比例。鼓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协同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建立教师实验教学培训基地,强化专业学习与跟岗实践相结合。师范院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把实验教学能力列入师范类相应专业基本培养目标。各地要将实验教学能力纳入教师招聘必备素质考查。


  5.按标建配实验室,保障实验教学条件。各地各校要按照标准和实际需求建设实验教学场所,支持探索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鼓励对普通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建设复合型综合实验教学环境。要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配齐配好符合实验教学要求、优质安全的仪器设备,确保消耗性实验材料的补充与供给,满足实验教学基本需求。


  6.健全评价机制,稳步推动考试改革。各地要把实验教学情况、教师实验教学能力纳入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强化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的评价。各地要把学生实验操作情况和能力表现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在2023年前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要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试内容、考试赋分、考试时间、考试命题、考场设置、考试实施、成绩评判和保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保障经费投入,推进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建设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学科实验操作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7.抓好教研引领,推广交流经验做法。各地要加强实验教学的研究和教研指导活动,持续提高教师实验教学专业素养,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实验教学典型经验和先进教法。学校要将实验教学纳入校本教研,积极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开展实验教学校本教研活动。鼓励各地各校积极开展教学仪器设备适用性评价和研究,推动完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有机融合,鼓励教师自制实验教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优秀自制教具评选、实验教师说课和实验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交流探索实验教学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在全省遴选一批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区、实验校和优质实验教学精品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8.强化安全管理,保障教学正常开展。各地各校要切实增强实验教学安全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教学安全预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完善教学用试剂(药品)中的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回收管理办法,既要保障实验教学正常开展,又要确保使用安全,达到环保要求。学校要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实验场所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防盗、防火、防爆、防霉等条件。要加强师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特别要强化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收回及安全事件处理应对措施等方面的指导,切实提升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能力。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实验教学工作统筹力度,健全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装备、教研、考试等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中小学校要将实验教学作为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实验教学管理,落实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2.保障经费投入。各地要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设备维修维护、仪器和实验材料更新补充、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研修培训、活动开展等提供经费保障。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等项目中应根据需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实验室建设和其他实验教学条件保障,学校应从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资金用于实验教学实施。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脱贫地区实验教学经费支持力度。


  3.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实验教学条件保障纳入对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市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督导评估和检查结果运用,对存在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督促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吉林省教育厅

2021年5月8日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转自:http://jyt.jl.gov.cn/zwgk/wjtz/jcjy/202112/t20211213_8320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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