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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点击:249     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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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等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的指导意见》(粤教考〔2020〕7号)和《肇庆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等科目实验考试(简称“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下同)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切实落实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实验教学要求,推进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提升实践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八年级结束前必须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结束前必须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社会考生、九年级学生因转学等原因未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需在当年度随八年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休学前已参加我市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的成绩,可顺延至复学使用。不在我市参加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成绩,我市不予承认。

  (二)免考和缓考

  1.免考。上肢残疾考生凭法定残疾证书可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可申请化学或生物学科目免考。免考考生单科成绩以笔试成绩按科目满分分值与笔试满分分值的比例,折算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折算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1位计算,计算公式为:科目成绩=科目笔试成绩×1/0.9。其中比例以考试当年科目对应满分的分值计算确定。

  2.缓考。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可延缓参加考试,延缓参加考试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各县(市、区)安排一次性集中补考。

  3.申请。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证明,学校签章确认,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4.公示。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名单,应于考试前分别在考生所在班级及学校公告公示栏同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汇总免考、缓考考生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招生办。

  (三)考试内容

  考试范围为初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目《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实践能力和探究能力。

  (四)考试命题

  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将由市教育局另行研究制定)、统一考试办法、统一考试时段、统一成绩使用。市教育局依据课程标准按学科确定实验操作考试的试题范围,试题范围覆盖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必做的基本实验操作。命题的难易适度,各试题难度系数基本相同。试题范围随本实施方案同时公布(详见附件2-4)。

  每年考试前1个月,由市招生办在实验操作考试的试题范围内,各科随机抽取4个(具体数量以当年公布为准)实验作为当年考试备选实验,并向考生公布抽取结果,考生在考试现场(备考室内)从各科备选的实验中各随机抽取一个实验进行考试。

  (五)考试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标准化实验室考场进行并全程高清监控录像,采取考生现场实际操作、监考评委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即现考现评)。考生单人单桌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考试,每科只考一个实验,每科考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县(市、区)在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及考试过程透明公开的前提下,经市招生办审批同意后,可采用考生现场操作实时录像考后网上集中评分(现考后评)、应用实验计算机考试系统平台进行考试和评分(机考机评)、考生现场操作由计算机考试系统平台即时评分(现考机评)等信息化手段开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六)考试时间

  生物学实验操作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当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七)考试成绩计算和使用

  1.原始分。每科实验操作考试原始分满分为10分,评分标准一般从3个方面,按实验要求设5—10个给分点,监考评委按照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细则,现场评定考生原始分数。具体安排如下:

  2.考试成绩计算。以实验操作原始分按实验操作满分分值与实验操作原始分满分分值的比例,折算为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折算成绩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1位计算,计算公式为:科目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科目实验操作原始分×实验操作满分分值/10。其中比例以考试当年科目对应满分的分值确定。

监考评委现场填写考生的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表(附件5)和评分记录表(附件6),并由考生现场签名确认成绩。

  3.考试成绩使用。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分值为对应科目考试总分的10%,与笔试成绩合并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每年的考试安排、考试实施细则和考试评分标准在考试前提前公布。

  三、考务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县(市、区)的考试领导工作,全面承担考试组织管理责任,并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各考点要成立考务、医务、后勤、安保等小组,负责具体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点要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务手册和应急预案,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二)加强考点建设

  1.考点设置。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学校分布的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就近考试”的原则,合理规划考点布局,设立若干个考点,考点设在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考点设置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公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所有考点的建设和验收工作。

  2.考试场所设置。每个考点要合理设置考务室、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和考生考试行进路线(单向),确保同一时段已考考生和未考考生行进路线无交叉。考场实验室、初中学校理化生师资配备及教学装备器材等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初中物理教学装备配备标准》《初中化学教学装备配备标准》《初中生物学教学装备配备标准》(教基函〔2019〕5号)相关标准,确保器材型号、规格统一,质量合格,数量充足,满足实验考试需要。

  考点要设立考务信息公告栏,在醒目位置张贴考务室、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和考生考试行进路线(单向)安排示意图和行进路线指引标识。在考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并设有明显标识。

  考场内设置醒目的学科名称,每个考场内设置挂钟(要求走时准确,大小合适,考场内各考生可以清晰观看时间),并准备一个可按考试时长设置的倒计时器。

  3.网上巡查系统建设。考点须具有符合《国家教育网上巡查系统视频标准技术规范》(2017版)的网上巡查系统,并与市招生办互联互通。每个考试场所(包含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内安装高清视频摄像监控设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无死角监控,录像留存至中考成绩公布后半年备查。其中每个考场内前后各至少安装1台高清摄像机,监控范围覆盖整个考场,考位(机位)上方安装若干高清摄像机,每个高清摄像机监控范围覆盖考位(机位)不多于4个,能全面、完整、清晰记录每一名考生实验操作考试全过程。

  (三)加强考试安全管理

  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统一制定考场配电用水、易燃易爆以及有毒、有腐蚀性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实验考试安全管理责任等规章制度,制定突发意外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安全工作预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进行理化生实验的安全教育,对师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应急救护培训和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专人专责管理,加强对实验材料和仪器的购置、运输、存放、使用、回收的管理,加强考试过程中防火、防爆、防毒、防漏电等管理,做好实验考试过程中的学生实验安全工作,对实验中考生有危及自身或他人的操作行为时,监考员应立即终止该项考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考试安全进行。

  (四)考务工作人员配备

  1.各考点设主考1人、副主考2人以上(包括网上巡查副主考1人),副主考中至少有1人由非考点学校人员担任;设监考评委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主要负责评分管理和评分异议裁决工作;设各类保障人员若干人。

  2.每个候考室、备考室设2名以上监考员,并根据考场实际配备实验考位和监考评委老师,监考评委老师同时承担监考和评分的职责。考生单人单桌独立完成实验,原则上,每个考场安排不超过24个实验考位,每2名监考评委老师每场负责对同一实验项目不多于6名考生进行评定,实行两评制度。

  3.每考场设1名监考组长,主要负责计时、监督本考场考试实施情况等工作。

  4.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考试工作人员必须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协调统一调配,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回避制度,实行交叉监考,同一考试场所(包含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的监考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学校,监考评委老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五)考试实施与考务组织

  1.各县(市、区)考试招生部门负责组织考生报考、考务安排等工作,要严格制订各项考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考前全员培训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格执行考务工作规程。要将监考和评分工作纳入教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考试安全保密责任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进行。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监考评委老师的培训,建立高素质的监考评委队伍。评委监考和评分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3.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开展考前培训,让考生知晓考试规则、注意事项、权利和责任;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安全;加强考试诚信教育,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4.考试流程

  (1)候考。同一时段的考生,经身份核验和违禁物品检查后,进入候考室。监考员在候考室内宣读考生考试规则和注意事项等。

  (2)备考。由考试工作人员带领同一场次考生从候考室进入备考室,组织考生在备考室内完成抽签,确认每个考生的考试实验题组,并在相应题组的评分表上填好考生信息,等候按考试安排依次到相应考场应考。备考期间,任何人均不得谈论与实验操作相关的内容。所有考生在备考室停留的时长应一致。

  (3)考试。由考试工作人员带领考生从备考室通过进场通道进入考场,考生找到自己的实验考试题组和考位,并将已填好个人信息的评分表交给相应的监考评委老师。按照监考组长指令统一开始进行单人单桌独立操作实验,完成实验后,向监考评委举手示意。考生可以提前完成实验经评分后离开考场,但在规定的考试结束时间内必须停止操作。

  (4)监考和评分。监考组长负责计时,监考评委按分工对考生进行监考和评分。在考试结束后,监考评委老师根据评分细则和现场记录,在考生的评分表上进行汇总打出原始初评总分,两名评委对同一名考生进行初评分后,考生原始总分取两名评委初评分的平均分,并折算最终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以上均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1位计算)。监考评委应现场通知考生成绩及扣分原因,并在监考评委签名处签名,最后由考生签名确认成绩。考生如对评分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由监考评委组长裁决最终确认成绩,并在备注中注明裁决结果和签名。

  (5)退场。考生完成签名确认成绩后,通过离场通道离开考场。

  (6)报送资料。全部实验操作考试结束后,考点、县(市、区)分级整理、报送材料和数据。

  考点:①考点监控录像:导出全部考试场所考试期间监控录像备份,密封后由主考、网上巡查副主考和录像导出工作人员共同签名,存放在考点保密室保管备查至当年中考成绩公布半年后。②数据光盘:编制成绩导入数据表(含准考证号、姓名、科目、成绩等),连同考生评分表扫描件(按科目、考试时间、场次排序),一并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分别密封),密封后由主考、监考评委组长和数据处理经办人员共同签名。③纸质资料:将考试工作人员名单、考生评分表一并密封,由主考、1名副主考共同签名。考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数据光盘和纸质资料报送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教育局:接收考点报送资料,将考生考试成绩导入市中考考务管理平台,并将考试工作方案、考点数据光盘(一份)和免考、缓考汇总名册送市招生办。

  (六)加强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和巡查,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冒名顶替、虚开免考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严防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和突发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局。一经发现违纪问题,应立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实验操作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派出巡视组到辖区内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市教育局将派出巡视组随机到全市各考区、考点巡视检查考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是推进中考改革重要举措,是中考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将计入中考录取总分,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保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二)加强教学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为契机,严格落实严格按照《课程方案》和各科目《课程标准》,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开齐开足课程标准要求开设的实验操作,加强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配备,开展实验工作人员实验操作技能的培训。各学校要建立理化生实验室开放制度,定期开放实验室,供学生日常练习。各县(市、区)加强统筹管理,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建立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机制。

  (三)完善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加强学校理化生实验室建设,严格按标准建设理化生实验考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学校教学仪器设施配备情况的检查制度,加强设备维修维护、仪器和实验材料更新补充。加强实验室、实验教学、实验考试的安全管理,妥善处理危险化学品等废弃物问题。

  (四)保障经费投入。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县(市、区)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保障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研修培训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劳务费等经费。标准化考点建设经费具体由各县(市、区)、考点负责筹措,考点建设及考试工作所需经费,学校承担部分可从生均公用经费开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支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考试工作经费需求情况,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考试所需经费,确保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所需的经费以及考场高清视频监控录像设备设施等实验考试工作所需经费得到有效落实和保障。



附件1

肇庆市20__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学校名称


班 级


性别


考生姓名


考生号


申请项目

(选中项目打“√”)

免考

缓考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申请理由:

考生签名 :                                       家长/监护人签名 :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免考:上肢残疾需出具法定残疾证书;色盲、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

2.缓考:健康问题需出具医生诊断。


附件2

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实验操作考试

试题范围

物理实验1:测量铝块的密度

物理实验2:探究浮力大小与物体排开液体体积的关系

物理实验3: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

物理实验4:连接串联电路并用电压表测量电压

物理实验5:连接并联电路并用电流表测量电流

物理实验6:探究电流与电阻的关系

物理实验7: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

物理实验8:探究导体在磁场中运动时产生感应电流的条件

物理实验9:探究凸透镜成像的规律

物理实验10:探究电流与电压的关系

物理实验11:探究光的反射规律

物理实验12:探究平面镜成像时像与物的关系


附件3

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试题范围

化学实验1:氧气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过氧化氢制取氧气)

化学实验2:二氧化碳的实验室制取与性质

化学实验3:燃烧的条件

化学实验4:金属的物理性质和某些化学性质

化学实验5:一定质量分数的氯化钠溶液的配制

化学实验6:酸碱的化学性质

化学实验7:溶液酸碱性的检验

化学实验8: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溶解、过滤)

化学实验9:粗盐中难溶性杂质的去除(蒸发)


附件4

肇庆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学实验操作

考试试题范围

生物实验1:显微镜观察洋葱根尖永久切片

生物实验2:显微镜观察人体四大组织永久切片

生物实验3:显微镜观察人的血液永久切片

生物实验4:观察人体口腔上皮细胞

生物实验5:观察洋葱表皮细胞

生物实验6:观察酵母菌

生物实验7:观察种子的结构

生物实验8:观察花的结构

生物实验9:检验唾液淀粉酶对淀粉的消化作用

生物实验10:检验人体呼吸时二氧化碳的变化


附件5

肇庆市20__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A组实验考试

评分表(考生)(样式)

(说明:本表为参考样式,各实验根据要求制定评分要点和分值)

考点:                    考生号:              考生姓名:                  实验台号: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午第    场次

实验题目(A组):

评分要点

分值

得分1

(评委1)

得分2

(评委2)

1

器材

药品

正确选取、摆放实验器材

1分



2

实验

操作

正确组装……

2分



正确画出……

3分



正确测量出……得出正确实验结果

3分



3

实验

习惯

实验结束后能及时整理器材(0.5分);能和监考老师文明礼貌交流(0.5分)

1分



合计

10分



原始总分(平均分)


折算成绩(原始总分×        )


评委1签名


评委2签名


考生确认成绩签名


监考组长签名


备注



附件6

肇庆市20__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分记录表(评委)

(样式)

考点: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       午      评委签名:                                          



注:1.本表由评委按时段(上/下午)填写,评委签名后交回考务办公室。

2.实验考核题目填写考生抽取的科目组号,如“物理A”“化学B”“生物C”等。




来源|肇庆市教育局



转自: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content/2/2684/post_2684362.html#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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